第一!这个区第一家公布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全部网报!

:2019年05月05日 南京教育头条,溧水教育官网
分享到:

根据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我市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各区教育局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

根据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我市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各区教育局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 4月26日-5月6日,各区将陆续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

今天,5月5日

刚刚,溧水区发布了今年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南京市溧水区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滑动观看)

一、入学基本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备案。

2.适龄儿童应具有行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口。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住房产权证(持有者应为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招生过程中需审核材料: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持有者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不含纯商业用房)、出生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外地来溧入学儿童需提供预防接种证)等。

二、非城区小学招生

各镇(街)中心小学负责本镇(街)范围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工作,统一划定本镇(街)内各小学的施教范围,具体安排招生日程。

三、城区小学招生

1.学区划分

(1)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

①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秦淮大道与河北路(规划)交界口沿秦淮大道向南→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中山路向西→弯子口→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向东南→中山桥→河北路(规划)→秦淮大道合围的永阳街道所属区域。

②实验小学中山东路校区:省道246与青年东路交界口沿青年东路向西→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秀园路向东→秦淮大道向南→天生桥大道向东→246省道向北合围区域。

③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246省道与天生桥大道交界口沿天生桥大道向西→秦淮大道向北→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高平大街向东→246省道向北合围区域。

④状元坊小学学区:为原黄栗树村→毓秀路→南门桥→中大街→南门口→中山路向东→弯子口→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向西→栖凤路合围的永阳镇街道所辖区域。

⑤新龙路小学(原第三小学)学区:

1)三小老校区未改造完成前,学区为原黄栗树村→毓秀路→南门桥→中大街→南门口→中山路向东→淮源街向南→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延伸合围的永阳街道区域(不含原东庐)。

2)三小老校区改造完成后,按照淮源街和秀园路交界口→秀园路向西→秀园路至毓秀路交界口划分,北面为三小老校区,南面为新龙路校区。

⑥新区小学学区:246省道与青年东路交界口沿青年东路向西→秦淮大道向北→开园路向东所合围区域以及该区域东侧永阳街道范围(不含原东庐)。

(2)开发区:

①乌山小学、柘塘小学、群力小学、沙河小学:学区保持不变。

②开发区小学、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在原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和荷花三个社区范围内(不含原柘塘、乌山、群力辖区),以珍珠北路为界,东侧为开发区小学学区,西侧为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学区。

2. 招生规模及人数控制

各小学计划招生规模的控制上限为:原则上,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8个班,实验小学中山东路校区 8个班,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10个班; 状元坊小学8个班,游府西街小学分校8个班,新龙路小学8个班、开发区小学本部8个班,永阳新区小学6个班。各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45人(含)之内。

3.特殊情况处理

(1)在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生源中,若户籍与房产不属于同一学区的,则分配至房产所在学区的小学入学;若只有户籍而没有房产,经核实属于“空挂”户籍,则属永阳街道户籍的一律调剂到新区小学入学,属开发区机场路、前进和荷花三个社区户籍的一律调剂到开发区小学入学。相关家长必须提供有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应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及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

(2)对于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被拆迁的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在原学区学校或拆迁安置点学区学校选择其一就读,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对于原开发区珍珠北路以西(不含原柘塘、乌山、群力)被拆迁的家庭户,在2017年8月31日(即:游小分校建成使用)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在开发区小学或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两校选择其一就读,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对于实小崇文路校区建设中涉及该地块被征地的家庭户,在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必须提供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并经学校审核属实,可照顾性安排到实小崇文路校区入学。

(3)对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永阳街道或开发区范围内(不含原东庐、乌山、柘塘、群力)房产并实际居住,但不具有上述区域内户籍的儿童,在城区小学完成学区生招收任务后,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有空余,则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小学入学;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19年一年级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关于照顾对象

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溧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创业南京”英才计划人才子女;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因公致残六级及以上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落入时间和房产证领取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19年6月30日。在2019年7月1日—8月31日期间发生户籍迁移、房产证变更的新生,原则上按原户籍和房产信息处理。

四、工作要求

1. 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要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南京市溧水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做好来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各校严格做到“零拒绝”。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校必须按要求予以接受。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3. 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各类学校对学生成绩进行公示或排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 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中小学招生督查问责。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部门将强化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督查,设立招生举报和申诉电话(57218556、57213161),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发现违规招生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评优、表彰、奖励资格,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舆论氛围。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传,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释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同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保证对外宣传和政策解释的一致性,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率。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各个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招生事项公告,公布区教育局和学校招生工作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溧水区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5月6日,区教育局公布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5月7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5月11日-6月30日,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6月1日-6月30日前,城区各小学对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各镇(街)中心小学根据划定的学区范围,自行安排一年级新生招生登记审核工作。

7月1日-7月5日,城区小学分批次公布新生名单。各镇(街)中心校、村完小公布新生名单。

8月10日,根据各校招生数量,统筹协调城区小学新生学位派定,并完成来溧务工随迁子女学位派定工作。

8月20日前,各小学上报一年级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并需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南京市溧水区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非城区初中学校按学区对口招生的原则,及时做好新生录取工作,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小学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应的初中校提供应届小学毕业生信息。具有溧水各镇(街道)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相应的初中校必须按政策安排其入学。

2.柘塘初中、群力初中原柘塘、乌山户籍的柘塘中心小学、乌山小学毕业生安排在柘塘初级中学入学;原群力户籍的群力小学毕业生安排在群力初级中学入学。

3.东庐初中:原东庐户籍的东庐小学、石家山小学毕业生安排在东庐初级中学入学。

二、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基本条件

具有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四个社区(机场路社区、前进社区、荷花社区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且该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学校需审核材料: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必须是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

2.学区划分

(1)省溧中附属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南的城区范围。

(2)第一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北,开发区和永阳街道行政区划分界线以南的城区范围。

(3)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四个社区(机场路社区、前进社区、荷花社区和沙河社区),不含原柘塘、乌山、群力。

3.班额控制

省溧中附属初中原则上招录不超过16个班,第一初中原则上招录不超过16个班,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原则上招录不超过12个班。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含)之内。

4.特殊情况处理

(1)在符合城区小升初条件的生源中,户口簿与房产证不属于同一学区的,则分配至房产所在学区的初中入学;只有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四个社区(机场路社区、前进社区、荷花社区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但以上区域内没有房产的“空挂”户籍学生,由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在城区初中学校中统筹安排。小升初对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

(2)对于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被拆迁家庭,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原学区学校或安置点学区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

(3)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四个社区(机场路社区、前进社区、荷花社区和沙河社区)区域范围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不具备以上区域内的户籍,此类对象在城区初中招收学区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根据房产所在学区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初中入学;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19年初一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照顾对象

在初中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优先照顾: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溧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创业南京”英才计划人才子女;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因公致残六级及以上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并落入的时间和房产证领取的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19年6月30日。在2019年7月1日—8月31日期间发生户籍迁移、房产证变更的新生,原则上按原户籍和房产信息处理。

三、工作要求

1. 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要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南京市溧水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做好来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各校严格做到“零拒绝”。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校必须按要求予以接受。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3. 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中小学招生督查问责。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部门将强化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督查,区教育局设立招生举报和申诉电话(57218556、57213161),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发现违规招生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评优、表彰、奖励资格,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舆论氛围。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传,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释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同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保证对外宣传和政策解释的一致性,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率。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各个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招生事项公告,公布区教育局和学校招生工作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南京市溧水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月26日至27日(周五、周六),溧水区在外借读小学毕业生回区教育局普教科报名登记。

5月6日,区教育局公布2019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5月7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5月10日前,全区各小学在学籍系统中检验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后(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交学生和家长。

5月11日-6月30日,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6月1日-6月30日前,城区各初中分批次对初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6月30日前,各镇(街)中心校、村完小将小学毕业生名单提交给相应的初中,各初中进行招生登记审核工作,学生须提交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7月5日前,城区各初中分批次公布录取名单。

8月10日前,根据各校招生数量,统筹协调城区初中新生学位派定,并完成来溧务工随迁子女学位派定工作。

8月20日前,各初中上报初一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并需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019年溧水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告家长书

根据市、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2019年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平台报名登记,录取学校预约家长到校材料面审”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及相关要求:详见溧水教育网http://www.njlsedu.cn/

二、网上信息登记流程及审核安排

1.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再根据步骤完成报名流程。二维码请见最后

使用电脑报名网址(复制以下网址进入):http://enroll.njlsedu.cn:9080/pc_secureproxy/regist_resource/pc/login.html

2.请认真阅读招生政策文件,根据各自情况准确填报学校,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如果填报学校错误会导致漏录。

3.5月11日0时开始到6月30日24时止,按照以上两种方式均可以进行,具体操作由原毕业小学(幼儿园)负责培训,网络操作问题咨询原毕业小学(幼儿园)。各校(园)应尽最大努力帮助留守儿童进行网上报名和登记。

4.报名登记成功后,在6月1日24时学校确认审核前,家长均可以修改填报信息,确认审核后信息不可以再修改。学校6月1日开始分批次确认审核学生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预约家长带材料到学校面审(家长也可以用登录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学校的通知)。

5.所有填报溧水区范围内初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6月30日前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6月30日24时平台关闭。任何学校录取学生必须通过招生平台,不允许在平台之外私自录取学生,区教育局将加强流程规范监管。未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由教育局在各个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校招生余额,统筹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6. 家长报名登记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若学校和区教育局通过材料原件面审或与有关部门信息比对后,发现有提供虚假证件的,则登记无效,责任自负,同时教育部门向区有关征信部门汇报。

三、新生录取信息公示

7日1日城区小学、初中公布通过审核的第一批学区生名单;7月5日前,城区小学、初中公示通过审核的第二批学生名单(指共有产权、祖孙三代共住唯一产权房、拆迁安置家庭子女、特殊照顾对象子女)。8月10日前公布照顾性安排录取名单(指城区有房产但没有城区户籍)。公示名单届时在招生学校门口查看,若有异议请直接致电招生学校。其他中小学7月10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网上招生报名登记操作咨询:原毕业小学(幼儿园)

招生投诉和政策咨询电话:普教科025—57218556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19年5月5日

招生登记二维码(5月11日开通)

640.png

南京市溧水区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溧水区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苏教基〔2015〕15号)、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应对入园高峰,探索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满足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现就2019年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入园基本条件

1.入园年龄: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2.适龄幼儿应具有行政辖区内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该行政辖区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二、农村幼儿园招生

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负责本区域范围内适龄幼儿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日程由各镇(街道))自行安排。

三、城区幼儿园招生

(一)入园条件

幼儿符合入园基本条件、具有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乡)或开发区(不含原柘塘镇、乌山乡、群力乡)户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区域内有房产。

(二)片区划分

为积极探索并全面推行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今年城区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片招生。 

1.城南片:中山西路—弯子口—中山东路以南的城区范围。

(1)公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时代景园分园(小区配套园)、金庭国际分园(小区配套园)、工交幼儿园、永阳中心幼儿园(凯阳花园小区配套园)、实验幼儿园万科分园(万科小区配套园)

(2)民办幼儿园:永阳幼儿园(民办惠民园)、小太阳幼儿园(水岸康城小区配套园)、大地幼儿园(荣昌花园小区配套园)、建工幼儿园

2.城中片:中山西路—弯子口—中山东路以北,开发区和永阳街道行政区划分界线以南的城区范围。

(1)公办幼儿园:商业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商业幼儿园爱涛分园(小区配套园)、实验幼儿园阳光家苑分园(小区配套园)、实验幼儿园恒大分园(恒大小区配套园)、永阳新区幼儿园(工农兵社区配套园)、机关幼儿园状元坊分园

(2)民办幼儿园:文昌幼儿园(民办惠民园)、交通幼儿园(民办惠民园)、小龙人幼儿园(锦绣家园小区配套民办惠民园)、德辰吉的堡幼儿园(恒大小区配套民办惠民园)

3.城北片——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四个社区(机场路社区、前进社区、荷花社区和沙河社区)。

(1)公办幼儿园:开发区中心幼儿园(秦淮家苑小区配套园)、南京太平巷幼儿园溧水分园(世纪天成小区配套园)、商业幼儿园创维分园(创维乐活城小区配套园)、沙河幼儿园(沙河社区配套园)

(2)民办幼儿园:塞纳名邸幼儿园(塞纳名邸小区配套民办惠民园)、小梅花幼儿园(一品骊城小区配套民办惠民园)、琴韵华庭幼儿园(琴韵华庭小区配套民办惠民园)

(三)招生流程

1.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招生

根据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套属性,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法定监护人在本小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在优先保证小区内符合入园条件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同一片区内有户籍有房产的幼儿入园。

民办幼儿园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自主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第二阶段:公办幼儿园招生

符合城区入园条件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房产所在片区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若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数,全部入园;若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数,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若派位不上,家长在所在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自主择园。

位于珍珠南路101号的实验幼儿园和位于财贸北村19幢的商业幼儿园,多年来倾向性分别招收广成东方名城小区和财贸新村内符合条件的住户幼儿入园,本着尊重历史,逐步推进幼儿园服务区制度的要求,两所幼儿园分别优先招收有城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有以上小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四)特殊情况处理

(1)在符合城区入园条件的幼儿中,若户籍与房产不属于同一片区范围的,则依据幼儿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的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若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幼儿及其父母必须拥有该处房产50%以上份额。

(2)对于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乡)、开发区(不含原柘塘镇、乌山乡、群力乡)被拆迁的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适龄幼儿,可以在原居住地片区或安置房片区自主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

(3)对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城区户籍但无城区房产或无城区户籍有城区房产的幼儿,在城区幼儿园完成片区招生任务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家长自主择园。

(4)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溧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创业南京英才计划”人员子女;符合城区幼儿入园基本条件的因公致残六级及以上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伍军人、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及对溧水社会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符合入园基本条件的幼儿,可在城区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照顾入园。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招生

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根据幼儿园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在该片区有居住证且满一年以上(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3)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五、招生时间

招生类型

网上报名时间

审核、录入时间

第一阶段:

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招生

4月30日--5月10日

5月11日--5月17日

第二阶段:

公办幼儿园招生

5月20日--5月31日

6月1日--6月7日

第三阶段:

特殊情况幼儿招生

6月10日--6月15日

6月16日--6月21日

第四阶段: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6月24日--6月29日

6月30日--7月5日

六、招生须知

1.幼儿家长网上登记报名时需上报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信息。

2.家长携带户口薄、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持有者必须是幼儿法定监护人,不含纯商业用房)在规定时间内到所登记的幼儿园现场审核,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3.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入园资格。

4.网上登记报名的网址:溧水教育网(www.njlsedu.cn或221.131.141.162)。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区教育局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各幼儿园按照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日程,认真规范地做好招生工作。

2.加强宣传,平稳有序。各幼儿园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意见,宣传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井然秩序。

3.实行免试招生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

4.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认真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招生。

5.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6.认真执行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幼儿和残疾幼儿享受普惠性服务的政府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的实际问题。

八、咨询电话

溧水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   

57213267(周一至周五9:00—16:00)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

抄报:南京市教育局、溧水区政府                            

抄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印发

按照要求

明天5月6日

是各个区公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的最后时间

[我要纠错]
文:王振袢&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根据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我市 小学 初中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点个赞
0
踩一脚
0

您在阅读:第一!这个区第一家公布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全部网报!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

最热文章
最新文章
  • 卡尔蔡司镜片优惠店,镜片价格低
  • 苹果原装手机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