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理工学院一大四女生坠楼身亡 已排除他杀

:2016年10月22日 常熟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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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苏州常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常熟理工学院东湖校区有人坠楼。接报后,市公安局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及刑警大队迅速前往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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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6时30分许,苏州常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常熟理工学院东湖校区有人坠楼。接报后,市公安局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及刑警大队迅速前往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在一教学楼北侧地面有一女性坠楼,120急救车已经先期抵达,经医生检查已无生命迹象。经调查,死者为万某某(女,22岁,重庆开县人,2013年9月入学),初步确定为高空坠落死亡,排除他杀。具体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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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突发事件后总会有好事者发布谣言,在此期间,网传:“我市大义一百货店老板杨某杀人强奸”为不实信息,经常熟市公安局迅速侦查,查获造谣、传谣者陈某某(男,安徽人),经初步审查,陈某某对自己因无聊编造谣言通过社交软件发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下一步,警方将对陈某某依法进行处理。

你有权利保持沉默,但你在微博、社交软件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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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10月1日已正式实施。规定指出,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均属于电子数据。也就是说,你在微博、朋友圈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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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振袢&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2016年 10月 21日 6时 30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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