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向全社会庄重承诺: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多年砥砺奋进,我省的学生资助成效显著,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
长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向全社会庄重承诺: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多年砥砺奋进,我省的学生资助成效显著,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我省目前已形成覆盖各学段、相对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近期,“江苏教育发布”分6个学段,逐个介绍我省各学段的资助政策。今天 ,来看看全省研究生教育阶段总体性的资助政策“框架”——
研究生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成绩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
●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研究生。
奖励标准:不超过同层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具体由学校确定。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日制招生计划的所有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资助标准:博士生每生每年135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校最高档次标准资助。
●“三助”岗位津贴
高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
用于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此外,还有苏北基层就业、应征入伍服兵役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政策及残疾学生免学费政策。高校每年还会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校内奖助学金设定、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如需了解各项政策详细内容,可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向就读学校咨询。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