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招考院最近发布南京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政策...
南京市招考院最近发布
南京市2020年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政策
图片来源: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截图
5月25日至6月12日期间
考生携带办理加分应出具的证件及材料
到相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照顾政策
1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
因公牺牲警察、军人的子女,可加20分。
3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加10分。
4
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5
少数民族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
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予以照顾。
7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8
南京市赴湖北医务人员、市公共卫生中心隔离病区医务人员、省部属在宁赴湖北医务人员及纳入“十件实事”服务对象的其他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按相关规定予以照顾。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
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
不合并加分
申请照顾加分的应届在校生在初中学校领取《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初中学校应在 " 学校意见 " 一栏内确认考生身份并加盖公章。外应生和往届生在区招生办(招考中心)领取审核表并确认身份。
5月25日至6月12日期间,考生携带办理加分应出具的证件及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应届在校生将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到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到区招生办(招考中心),外应生和往届生直接交到区招生办(招考中心),军人子女直接交到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无特殊情况过期不补。
6月22日前,区招生办(招考中心)上报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材料(军人子女除外),包括照顾对象名册、审核表(加盖区招生办或招考中心公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按考生建档号顺序整理。
6月29日至7月3日,市招考院将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建档号、姓名、初中学校和属何种照顾对象在 " 南京市教育局 " 网站上公示。
如有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立即取消加分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小伙伴们对此
你们怎么看?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