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教育工作年度会议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从6月起建立全省学生资助数据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数据通报。 按照实事求是、过程监督、精准...
根据全省教育工作年度会议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从6月起建立全省学生资助数据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数据通报。
按照实事求是、过程监督、精准资助的原则,依据各地、各高校在全国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自行填报的相关数据,结合不同资助项目的实际情况,分时间、分项目、分类型进行通报。具体通报内容和数据采集渠道如下:
1.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数据。根据各学段资助项目,区分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不同类型,通报各地在全国系统中填报并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人次、资助金额等。
2.高等教育资助数据。根据资助项目,区分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不同类型,通报各高校在全国系统中填报的资助学生人次、资助金额等。
3.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数据。按学段通报省系统中各地、各高校建档立卡、低保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的信息比对情况、受资助情况及未资助原因等。
4.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数据。按学段通报省系统中各地、各高校的学生使用人次、困难认定、资助审核情况等。
5.国家助学贷款等其他资助数据。通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回收、回执录入、毕业确认等情况,风险补偿金归集汇缴情况等。
(二)抽查核实。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数据抽查核实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系统数据的比对与核查,推动各地、各校高质量完成全国系统、省系统的资助数据填报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构建定期数据核查机制,确保系统中填报数据与真实资助情况一致。
(三)评价激励。
在通报资助数据的基础上,对于填报数据及时、准确、全面的地区和高校,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填报数据与真实情况差异较大的地区和高校,予以通报批评,并适时约谈其分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数据通报结果将被纳入全省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指标。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数据通报工作,认真填报全国系统、省系统数据,及时录入资助信息,严格审核数据质量,确保资助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本地区学生资助数据通报制度。
(二)加强运用。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资助数据的实际运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对接与信息共享,让数据说话,推动实施实事求是、数据驱动、动态调整的公共财政资源分配方式,不断提高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现代化水平。
(三)确保安全。
高度重视资助数据保密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规范数据使用管理,加强资助信息管理人员保密教育,定期开展自查,防止出现学生信息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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