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文件精神,我厅于日前组织了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文件精神,我厅于日前组织了2021年江苏省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全省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级教科研部门推荐,并经我厅材料审核、评前公示、网络评审、会议评审、项目答辩、分评委会审议,拟奖励400项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其中特等奖40项、一等奖120项、二等奖240项。现对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如对拟奖励项目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608、025-83335679,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210024),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江苏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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