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教评〔2017〕4号),省教育评估院就2018年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本年度抽检评议范围为2017年9月1日至2...
近日,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教评〔2017〕4号),省教育评估院就2018年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本年度抽检评议范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含同等学力的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境外留学生和经培养单位有关部门审定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列入备抽对象。今年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既定规则和比例,通过电子摇号形式产生抽检评议论文名单。电子摇号拟在9月中下旬进行,将邀请省有关部门领导、培养单位负责人及研究生代表共同监证。10-12月,进入论文送检、专家评议、结果汇总分析阶段。2019年3月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公布抽检评议结果,评估院向各培养单位发送《抽检评议报告书》。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有6个变化值得关注:
为了贯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今年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统一确定为4%,也就是说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比上年又提高了0.5%。2000篇左右的抽检数量总体上将覆盖所有学科和专业,并用双倍比例对上年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及相关导师实施跟踪抽检。 凡规定抽检对象通过“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系统”一次性上报,备抽名册和涉密免抽名单均须在培养单位门户网站或研究生教育网页公示至抽检名单发布。电子摇号确定报送的抽检名单也需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入库名单将与省教育厅学位授予数据库比对复核,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报请省教育厅严肃处理。 自今年起,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行无纸化运行,通过“抽检评议系统”上传论文、委托评议、汇总结果,不再报送纸质论文,努力减轻抽检对象的工作负担和经济支出。评议环节的过程监控、结果分析、意见汇总以及处理结果反馈均通过网络运行。 送检单位需根据教育部《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有关精神,对送检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行为审查。继续执行论文盲审要求,送检论文须隐去培养单位名称、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有可能识别论文来源的信息。凡不按照要求上传论文的,专家将按违反抽检评议纪律报请处理,评估院将在下年度增加相关单位的抽检比例。上传抽检论文时,须在论文前上传培养单位制定的《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依托“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系统”平台实行在线评议。专家依据省教育厅颁发的《江苏省学术学位论文评议标准》、《江苏省专业学位论文评议标准》,实行分类评议、分项评价,按照论文选题、研究水平、文本写作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及等级评定规则确定3个一级指标的等级并提出判断理由。评估院将组织对论文评议结果和专家评议工作进行深度分析,发布质量报告。 评估院将根据同行评议、本校回避、三校分审等组织规则,落实论文评议委托单位,发送委托清单,并根据省教育厅廉政建设要求共同签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评议责任书》。有关单位将认真贯彻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落实评估院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要求,根据论文评议清单,对口遴选专家,分解评议任务,明确评议标准、时间节点和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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