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2020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章

:2020年01月20日 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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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名校优生”集聚工程,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兴工作,为兴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后备力量,决定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一、选聘对象1.面向部分重...

为大力实施“名校优生”集聚工程,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兴工作,为兴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后备力量,决定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

一、选聘对象

1.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聘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

2.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聘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2);

3.面向境外重点高校选聘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兴化籍毕业生不限应届,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不得报考。

二、选聘数量及要求

2020年选聘人数为10名左右,分两个岗位选聘,其中男性6名左右、女性4名左右。原则上每个岗位资格复审入围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人数。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到基层锻炼。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原则上不作限制,兴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优先考虑,主要为城建规划、金融投资、旅游管理、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经济贸易、农业技术等。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研究生本科阶段为本简章所列重点高校的优先。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政审与研究确定、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2020年2月29日前,将报名材料(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专用邮箱:xhqnrccbzx@126.com。报名材料包括《2020年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报名表》(请至兴化党建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xhdj.gov.cn/)、身份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兴化籍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表彰奖励、任职文件等。

对照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与面试。面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表彰奖励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兴化籍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方式由兴化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来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统一安排食宿,并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

3.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4.政审与研究确定。政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政审合格人员提请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公示与聘用。拟选聘人选在兴化政府网、兴化党建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20年7月,拟选聘人选正式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列入兴化市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

2.选聘人员参照“人才强企”政策标准统一发放“购房劵”,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本科生5万元。

3.选聘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到市级机关部门进行培养锻炼,时间为两年。培养锻炼期内,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安排在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

4.培养锻炼期满后,对选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根据选聘人员个人特长和专业背景,结合考核结果和单位需求,定岗分配到市级机关部门或乡镇(街道)。

5.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试用期,延长时间最长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

6.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196。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

附件1:部分重点高校名单一(42所)

附件2:部分重点高校名单二(99所)

2020年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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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宋聪乔&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大力 实施 名校优生 集聚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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