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视生态文化建设,“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 “浙江省高校校园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授予“国家生态文明...
一
学校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 1958 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 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 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经过 61 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现有东湖、衣锦、诸暨 3 个校区,占地面积 3200 余亩,校舍建筑面积 90 余万平方米。设有 16 个学院(部)和 1 个独立学院,64 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国家新工科项目、国家级特色专业、国际认证专业等 14 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专业等 28 个。现有浙江省一流学科 12 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 5 个;拥有 5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 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8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ESI 学科领域全球前 1%学科 4 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 21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1300 余人,高级职称 700 余人,拥有包括全职院士等国家级人才 16 人次、省级高层次人才 144 人次。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文化传播基地、国家“111 计划” 引智基地等国家级平台 5 个,省部级创新平台 32 个。
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308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1570余人(含暨阳学院),研究生2530余人,留学生1050余人,农民大学生、继续教育学生567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2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300人,高级职称700余人。
学校重视生态文化建设,“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 “浙江省高校校园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当前,全体浙农林人正以昂扬的姿态、开放的胸襟、全球的视野,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生态性高水平大学。
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竭诚欢迎您的加入!
二
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一般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人员放宽到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
岗位目录
四
招聘程序
本招聘计划由各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学校常年招聘与我校学科发展方向相符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计划限制。
(一)
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 - 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2、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zafu.edu.cn/,“招聘信息”)
(二)
报名
全部岗位可联系各学院(部)或人事处联系人进行咨询报名。仅接收网上在线报名系统报名http://zafu.edu.wy5u.cn/index。
(三)
考试、考核
考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为专业答辩或试讲。具体由用人部门直接通知应聘者,并就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对应聘者的评价采用百分制打分法或评委票决法。得分低于60分或得票不超过半数者不列入拟聘人选。
业绩突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如确实不便参加考试,我校可以考虑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与应聘者协商后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
体检与考核
应聘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意识形态以及从业工作经历等情况。
(五)
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
政策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购房补贴以及科研启动金等方面的相应待遇。目前学校相关的待遇政策可参见《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如有调整,以学校新文件为准)。
(一)
聘用人才类别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第二类:国家杰青、国家专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浙江省特级专家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第三类:国家专项人才青年项目、国家优青、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第四类: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特殊支持计划人才。
第五类:省专项人才(创新项目)、钱江特聘教授、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以及各省(市)相当层次的人才。
第六类:优秀国(境)外专家(教授、副教授)。
第七类:优秀教授(具有博士学位)。
第八类:优秀博士、博士后和副教授。
(二)
聘用待遇
1.对紧缺专业的第七类和第八类人才采取适当上浮引进购房补贴的方式。符合学校战略发展急需、学位点与本科专业建设急需等相关条件要求的专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学校紧缺专业,经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递交人事处,由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当年度引进人才最高学历专业与认定的校紧缺专业一致的,基础购房补贴上浮30%。
2.对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第八类人才采取适当上浮引进购房补贴的方式。具有海外留学经历3年(含)以上并取得海外博士学位人员基础购房补贴上浮30%,具有海外留学经历2年(含)以上人员基础购房补贴上浮20%,具有海外留学经历1年(含)以上人员基础购房补贴上浮10%。
3.引进的第七类和第八类人才,上浮的引进基础购房补贴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4.第八类人才,引进购房补贴实行“基础购房补贴+绩效购房补贴”的方式。
注:1. 人才到校工作后学校暂时不能提供赠房的,由学校安排入住过渡房,时间一般为2年。外籍教师因不能购房等客观因素存在时,租房价格不高于校外同类房源市场价。
2. 对不享受赠房资格的人才,由学校校园建设与公共管理处发放租房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3. 若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人才,基础购房补贴在就高原则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4. 人才的年薪均为税前,并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以及工会会费等。
5. 人才引进待遇或范围突破本文件规定时,第一至第三类人才以及特殊情况人才由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议,并提交党委会审定;第四至第八类人才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6. 教学科研绩效是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奖励政策,所取得的各类奖励性津贴等。
六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杭州临安区武肃街666号(行政楼320)。邮编:311300
联系人:周老师、邵老师
联系电话:0571-63732719、0571-61067679
E-mail:zafu_hr@126.com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纪检监察室)
学校主页:https://www.zafu.edu.cn/
人事处主页:https://rsc.zaf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
来源 / 人事处
今日编辑 / 章雨青
责任编辑 / 周彦兵
出品 / 浙江农林大学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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