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江苏省推进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方案》(苏科资发[2020]162号),为建立一支...
根据《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江苏省推进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方案》(苏科资发[2020]162号),为建立一支稳定的专职化科研辅助人员队伍,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我院承担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情况,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1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2.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4.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以“姓名+科研助理应聘+高校人才网”命名主题,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2.接收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0日。
(二)面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
(三)确定录用
根据面试结果,经院审核同意后录用。
科研助理实行劳务派遣制。录用人员与院委托的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受派到相关研究所工作。
四、薪酬待遇
1.聘用的科研助理,薪酬待遇参照南京市同级同类人员薪酬标准,由委托第三方统一发放。
2.聘用期间,与在职在编人员同等享受院各类培训机会。
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20年7月3日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