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7]85号)精神,现就公开遴选相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遴选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15名左右。
二、遴选范围
面向华东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以及苏州市辖区范围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公开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序良俗;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曾任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或者从事过政府法治工作的律师,其担任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或者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的经历视同律师执业经历。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对党委和政府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六)优先从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及投融资、土地房屋征收、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等领域遴选法律顾问。
四、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七)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八)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1月26日。
2.报名材料:
(1)《相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3)其他证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历的有关材料;
3.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相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邮寄至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3号楼相城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工作科(法制科),联系电话85182218,并将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csfjfzk@126.com。无论是否聘任,所交资料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有关方面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情况。
(三)综合评定。由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学历、履历、执业期限、专业特长以及在政府行政专业领域的执业经验等因素),初步确定法律顾问名单。
(四)社会公示。将拟聘法律顾问名单通过相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任签约。公示期满,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法律顾问名单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签订聘任
合同并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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