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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2022年08月01日
    高校人才网

    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辅助人员1名,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35周岁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5.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http://zhaopin.sndhr.cn:8012/zpCandidate/a/login

    (三)报名时间:2022819:00—85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201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的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除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五、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73

    六、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67241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281

    附件:《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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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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