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决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等12个地区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10月16日记者获悉,教育部决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等12个地区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教育部表示,经研究,决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廊坊市、山西省长治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三明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山东省诸城市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据悉,教育部设立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通过深化综合改革,探路先行,切实解决基础教育健康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教育部要求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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