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就能举刀伤人?上饶小学生被同学父亲刺死,键盘侠们歇歇吧!

:2019年05月15日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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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江西上饶市第五小学一名10岁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亲刺死,社会震惊。相关链接:小学生校内被同学家长刺死,官方通报!班主任曾约两家长面谈

5月10日,江西上饶市第五小学一名10岁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亲刺死,社会震惊。相关链接:小学生校内被同学家长刺死,官方通报!班主任曾约两家长面谈

△ 上饶市警方10日发布的警情通报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调查之中,事件的具体起因等内情,还有待警方公布。然而,网络评论中已出现了刺耳的“叫好”声,令人心寒……

涉事家长的孩子是否长期受欺负?两个孩子之间的纠纷是否存在霸凌?老师和另一方家长是否存在疏忽?这些都是网友讨论的焦点。

随着事件的一些细节不断被曝出,一些自认为“正义感”爆棚的网友,立马根据这些“蛛丝马迹”,脑补出一段“校园霸凌”的故事,表示“家长不教育,社会来帮你教育”,直言男孩“死有余辜”。更可怕的是,这样的声音竟还得到了部分人的认同和点赞!

在这种情况下,众多媒体官媒、大V纷纷发声!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该为杀人凶手叫好!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微博截图

有人以家长之名发布的几乎是上帝视角的微博,一不信警方调查,二不信学校证据,只凭个人猜想臆断,用键盘和脑洞断案,已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请好自为之。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该为杀人凶手叫好,我们需要正义,但不需要以正义为名的犯罪;我们需要秩序,但不需要凌驾于秩序的裁决。维护正义和秩序的只能是法律,没有人有资格超越法律,否则那就是最大的罪恶。

长安观察:

岂容无脑言论搬弄是非!

一片痛心的舆论氛围中,一些另类声音格外刺耳。虽然目前行凶动机尚未有定论,但有消息指出,死者与同桌女孩曾产生纠纷,并疑似打伤过女孩;女孩父亲长期向男孩父母讨要说法无果,于是走极端杀人。部分网友就此脑补出校园霸凌的故事并直言男孩“死有余辜”,竟还有人对此表示赞同!

何其无知,何其荒谬,何其冷血?且不说上述推测是否靠谱,持刀在校园内刺死十岁儿童,无论出于怎样的动机,都是十恶不赦的重罪,没有一丝一毫“洗地”余地。置身现代法治社会,竟然还有人抱持举刀复仇论调,这不禁让人反问:“键盘侠”高喊的“让社会来教育”,是认为这是什么样的“社会”,又要怎样“教育”呢?至于那些“父亲对女儿有特别的爱,养了女儿就知道了”的诡辩,难道“特别的爱”就意味着动不动喊打喊杀么?

这些躲在电脑屏幕之后、为行凶者点赞叫好之人,完全丧失了基本的是非观念。可遗憾的是,类似无脑言论并不鲜见,在互联网的“助力”下颇有大行其道之势。每有热点事件出现,在事实尚未厘清之前,总有人热衷于利用零散信息编造全套故事,迎合刻板成见、以此夺人眼球。一来二去之下,许多事件都被这些加油添醋的言论放大了,所激起的愤怒、引发的舆论,远远背离了事实本身。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汹涌情绪里,事件的真相、理性的思考被掩盖,社会戾气丛生,撕裂程度也会愈发严重。如若任由此风劲吹,最后的买单者会是我们每一个人。

一个社会,必须拥有基本的是非判断、明晰的法治观念,这是不容动摇的底线。少被无脑情绪、刻板成见牵着走,那些极端论调就会失去市场。当前,杀害十岁男孩的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事发学校校长已被停职检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于凶手的动机、事实的真相,我们应当静待官方结果出炉。在此之前,停止不负责任的猜测与指责,才能不让此次悲剧的伤害范围再度扩大。

澎湃新闻:

什么借口都不能洗白校园杀童的罪恶

一个本该活泼玩耍的小学生,不幸倒伏在成人的利刃之下,而刺杀者居然是同学家长,这无论如何都让人难以接受。究竟什么样的难题、多么深的仇怨,才会让一个成年男子如此残忍地对一个孩子痛下杀手?

小学阶段的教育,并非只有功课,教会孩子们如何与他人相处也是一项重要内容。这些年来,校园中发生的家长殴打学生事件屡屡发生。这些家长固然冲动,但老师、学校的无所作为,也难逃其咎。

即便“事出有因”,学生家长也无权以暴力的手段伤害小学生,更不能闯到教室行凶。一方面,此类“私力救济”不合法,完全缺乏正当性、正义性。有问题可以向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寻求解决,再严重还可以诉诸法律。个体持刀伤人,只能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

另一方面,一个成年男子,不去想办法解决问题,却持刀去砍杀一个幼童,非但不对等,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简直就是懦夫的行径。难道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家的孩子是孩子?你这样做看似“快意恩仇”了,可接下来怎么办?

无论如何,校园伤童、杀童行为都是不可原谅的罪恶,什么样的借口都不能洗白杀人恶行。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来自于公民对道德的遵从、对法律的敬畏,也来自于对不遵从、无敬畏的惩治。这应该成为一种底线思维、普遍认知。

长安剑:

法治社会,绝不允许以爱之名施暴!

任谁都会忍不住追问:一位“怒发冲冠”的父亲,竟不惜拉着别人的孩子“玉石俱焚”。究竟是多大的仇恨,能激发一个父亲将呵护之情、愤懑之意,变为砍向10岁男孩的毙命屠刀?

网传细节的真实与否,有待警方确认,但不妨碍我们得出结论:这样“替女报仇”的家长,法律绝不能容忍!

我们旗帜鲜明地反对校园霸凌,也绝不认为一些明显是校园暴力的行为,“只是孩子间的打闹”。即使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也要有个“度”。越过一步,就是触犯了法律的雷区。那么,“好商量”、“和稀泥”都不能成为“熊孩子”的挡箭牌,该承担的责任,即使“他还是个孩子”也不能开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就坚决不能姑息!

但是,我们也旗帜鲜明地反对“私力复仇”。

大人与孩子之间,本就是一道强弱分明的不等式。尽管在一方眼中,10岁的刘某宸不是“熊孩子”,但在女孩家长眼中,很可能不是如此。只是,不管刘某宸有没有问题、有什么问题,10岁的孩子绝不该被剥夺生命,更何况是被一个年富力强的成年人持刀杀害!

爱娃心切的心情,每一个人都理解,但从爱出发不能驶向恨的深渊,对自家孩子的保护欲,不能成为对他人施加暴力的理由。

跳过沟通、跳过法律、跳过人伦,直接动刀的方式,将会造成何等“双输”、何等惨剧。

如果,男孩真的存在校园霸凌行为,法律会经过调查、起诉、审判,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只是,无论有什么理由、之前有什么伤害,法律面前,只有守法者和违法者。“护女心切”不是可以任意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你的孩子是心头肉,别人的孩子难道不是吗?

有一句话说:中国人的家国情怀特别重。对国,底线是统一;对家,底线是孩子。

面对我们不惜用一切去保护和教育的孩子,我们都希望他们知底线、辨是非。但有时恰恰忘了,我们自己的一举一动、所思所选和所行,可能就是一颗颗稚嫩的心,对于“如何辨别是非曲直”,以及“社会是否公平正义”的最初体验。

这些体验,终会汇聚在一起,凝结成中国未来一代人是非观、法律观、正义观的轮廓。

因此,面对如此残忍的“复仇”,全社会都应该共同扼守这条“红线”——法治社会,绝不能容忍以爱之名,放任魔鬼把刀捅向孩子!现在是,未来也是!

中国青年报:

比“狠”的社会心态更值得警惕

因为孩子和同学之间的纠纷,家长就拿着刀冲进教室将孩子的同学杀害,如此极端举动,让人震惊,更让人愤慨。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调查之中,事件的具体起因等内情,还有待警方公布。比如,涉事家长的孩子是否长期受欺负,两个孩子之间的纠纷是否存在霸凌,以及老师和另一方家长是否存在疏忽,等等。在调查结果公布前,各方都应该克制想当然的“脑补”和“有罪推定”的冲动。

一如同类事件,针对此事舆论场也出现了一些应当警惕的声音。比如,有部分网友表示,涉事家长的行为“情有可原”,而诸如“你管教不了你的孩子,总有人替你收拾”这类“金句”,更是引发不少网友共鸣。这些言论看似“很有道理”,可置于如此极端化行为中却不合时宜,甚至是荒谬的,因为它试图为暴力行为构建一种危险的“合理性”。

事情无论发展到哪一步,家长向孩子的10岁同学举起利刃,都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都为法律和社会人伦所不容。如果说对于校园霸凌现象不管不问是一种极端,这种“以暴制暴”夺人性命的极端做法,更值得警惕。

在这一案例中,我们还可以追查一些具体的责任漏洞。比如媒体总结的:如果孩子双方确实存在矛盾,班主任为何未能及时化解?涉事家长拿刀冲进教室,校园安保为何未能阻挡?从一年内发生不止一起家长杀害孩子同学的事件,到近年出现多起针对孩子的暴力泄愤事件,这类暴力行为突显的某种社会心态的极端化倾向,更不容忽视。

某种社会心态的形成,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在宏观角度,避免社会的“狠化”以及社会心态的极端化,有很多大方向。其中一个重要的维度,就是让人与人之间、人与机构之间保持沟通与对话,并让人坚信可以通过“讲道理”来缓解矛盾冲突。

就如家校关系而言,近期就有媒体报道,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第一幼儿园有家长反映,其对儿童演出服样图上的英文单词提出质疑后,被老师要求换班并被移出班级群聊。家长提出意见就被踢出群,这显然不是一种对话的姿态。如果这样的例子多了,一个人动辄遭遇“一言不合就……”式对待,可能产生“传染效应”,暴力举动也就可能变得更多。

当然,家长杀害孩子同学的案件,无论如何都只是极端个案。各方面需要反思,但不必渲染紧张情绪,导致对学生之间正常关系的过度提防。目前有个别声音呼吁:“家长自己一定教育孩子,不要和同学(尤其是女同学)玩耍(有可能起纠纷),不要和同学多说话(有可能吵架)……”这种应对方式,显然难言理性。

孩子之间的纠纷,最终引发家长杀害孩子同学的“黑天鹅”事件,并引发一些人的共情,这是教育问题,也未尝不是社会问题。一个平和、包容、理性的社会,不会为动辄诉诸暴力乃至“一了百了”的社会心态提供温床。

静待真相!

莫要以爱之名行暴力之事!

来源:东方网综合@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长安观察、澎湃新闻、长安剑、中国青年报等

[我要纠错]
文:宋聪乔&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5月 10日 江西 上饶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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