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一:近百所重点大学获重点支持 重点大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 我国第一次评定重点大学是在1959年。当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并先后确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20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次年,《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1963年先后增加4所。文革前重点高校总数共计68所。 1970年前后撤去4所重点高校。1978年2月17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除去军委所属院校,恢复文革前60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28所高校为重点大学。至1981年全国重点大学增至9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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