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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公布2021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共招34.04万

    :2021年11月23日
    新京报

    高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划转招生计划。

    11月23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根据《通知》,今年河南省安排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34.04万人,其中,本科17.07万人,专科16.97万人。

    高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划转招生计划

    根据相关要求,河南省教育厅继续对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结构进行了调控,取消了连续多年报考人数较少、开班教学困难的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资格。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模式,建立多维度的招生计划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能力、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专业和计划。

    同时,各普通高校要统筹好本校各类型教育的发展,把成人高等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保持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合理比例结构,保证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同层次同专业的成人教育与全日制教育同校同质。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已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划转招生计划,不得将已录取的学生安排在未经批准的办学地点就读,不得私自变更计划类型、办学层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计划管理权限,不得在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外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各普通高校不得将函授、业余等学习形式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脱产学生,不得举办成人脱产班。规范招生计划调整程序,所有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汇总、分发、调整等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分省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未经教育部分送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开展新生资格复查,严防冒名顶替

    《通知》还提出严格招生资格管理,除在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系统编制并分发招生计划的高校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单位招生。

    严禁高等学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严禁将招生计划安排至未经备案的校外教学点,严禁将脱产招生计划安排至函授站(点)进行招生,严禁异地开设临床医学类、艺术类和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此外,严格开展新生资格复查,严防冒名顶替。对出现乱招生、乱办班、随意许诺颁发学历文凭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压缩举办院校招生规模,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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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11月 23日 河南省 教育厅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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