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12月5日开始,具体录取及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如下:
我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12月5日开始,具体录取及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如下:
(一) 本科录取阶段12月6日至12月14日
1.本科预填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6日至10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3.凡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于12月11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本科征求志愿。
4.本科征求志愿将于12月12日至12月14日录取。
(二)专科录取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8日
1.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15日至12月20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3.凡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高起专考生,于12月21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专科征求平行志愿。
4.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2日至23日。
5.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降分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6.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及专科预填志愿降分录取后,未被录取的高起专考生,可于12月26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二次填报专科征求院校平行志愿。
7.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7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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