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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2年04月18日
    江苏教育考试院

    各地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

    苏招委〔2022〕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校:

    现将《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地各高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压紧压实责任,依法治考、从严治招,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22年我省高考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248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22〕1号) .doc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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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2022 设区 高校招生 委员会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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