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六合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发布

:2025年05月16日 南京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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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规定,全面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法律责任,严格规范管理,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招生入学信息管理。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

六合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办法

为做好2025 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巩固招生改革成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基本原则

(一)落实法律责任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学位供给,严格落实起始年级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要求,保障义务教育资源与生源规模相匹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学需求。

 (二)严格规范管理

落实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区教育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学校须在招生公告(简章)公布招生计划并严格按照核准的计划实施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常录取的学生,如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优化招生入学信息管理。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使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家长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强化分班与学籍管理。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学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三)保障教育公平

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两为主、两纳入”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街镇(六合主城外)学校可简化材料要求,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特需儿童少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安排至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依规落实好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招生方法

(一)报名方式

1.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需通过“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平台进行报名(区特殊教育学校除线上报名外也可工作日到校报名)。

2.“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jsnje.cn。家长可通过平台网址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

3.有线下服务需要或报名数据校验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施教区学校咨询,申请协助线下办理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

4.小学毕业生因注册初中学籍需要,审核录取后需向录取学校提交小学学籍卡。

监护人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因不实信息(材料)影响报名入学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情况严重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办学校招生

1.施教区划分

街镇学校施教区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由街镇自主论证,科学划定,2025年无调整变动。六合主城中小学施教区按《六合区2025年主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方案》执行,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在“六合教育”(网址http://www.lhenet.net/)“办事指南”中查询。

2.入学对象、条件

入学对象为施教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其中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不足龄的儿童无法取得学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的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3.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儿童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原则上户籍应在2025年5月30日前取得,且与实际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相一致。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而不是与他人共有权证。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凭相关材料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①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②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③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4.入学条件其他情况处理

①家庭拆迁户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拆迁。拆迁未安置到位且未购买其他商品住房的,在原施教区学校入学;已安置到位(拿到安置房并领取产权证或因特殊情况暂未领取产权证的),在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学校入学;未安置到位已购买其他商品房的,须将户口迁入,在商品房施教区学校入学。

②户籍或房产只有一项在主城学区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在街镇或主城学校入学。

③共有产权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监护人持与他人共有产权房作为入学依据(监护人名下无自有房产),且户口在共有产权房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施教区学校入学。监护人名下有自有房产的,共有产权房不能作为入学条件。

④户口在祖(外)父母房产的儿童少年入学。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以祖(外)父母房产为入学条件,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口均在此房产的,可在房屋所在施教区学校入学,户口不在的,祖(外)父母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

⑤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特需儿童入学

特需儿童少年入学安置遵循“普校主体、普特融合”原则,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特需儿童通过“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线上报名,同时需于7月20日前向报名学校线下提交相关证明(医学诊断)材料以便参加教育安置评估。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经教育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残障儿童少年,由区特殊教育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纳入学籍管理。

6.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非南京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在本市跨区务工人员子女),随来六合区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暂住,申请到本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应通过“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下同)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7.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照顾政策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样适用。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均通过“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1.区内民办学校招生。六合区励志学校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励志学校小学部一年级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初中部招生按规定先满足小学部毕业生直升需求(小学部直升学生按规定仍需通过全市招生平台同步报名录入信息),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派位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按全市统一要求组织进行。

2.区外民办学校招生。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向招生范围为全市的民办学校报名申请入学。具体要求见招生学校简章。

(四)电脑派位招生

1.本区电脑派位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六合区广益小学;民办学校:六合区励志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电脑派位招生计划见学校招生公告(简章)。

2.电脑派位报名。有意向到民办学校、有电脑派位计划的热点公办学校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可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幼升小的学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的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

3.电脑派位录取。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确定直升的学生,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 1 所学校。 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作为一个号参加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将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回原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招生日程安排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阳光招生”,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全面落实招生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切实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招生工作要求。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公布,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2.严格执行纪律。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抢跑“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3.强化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公布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完善招生工作流程,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招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对于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予以处理。

本办法由六合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25-57110256,025-57675005;监督电话:025-57110255,电子信箱:jjk57110256@sina.com。

附:

END

来源:六合区教育局

[我要纠错]
[ 编辑:宋聪乔 &发表于江苏 ]
关键词: 六合 2025 义务教育 阶段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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