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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发布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年07月18日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发布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招生章程》全文内容。

    近日,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发布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招生章程》全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81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风筝大街36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3.夏季高考招生考试录取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各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进档考生。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对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

    按照春考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6.体育类专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体育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分数择优录取。

    7.山东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及《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8.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收(退)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学历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咨询电话:0536-8161171 8161172

    招生监督电话:0536-8161173

    学校网址:http://www.wfspxy.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风筝大街369号

    邮政编码:262100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宋聪乔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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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近日 潍坊 食品 科技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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