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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高级中学再次荣获省、市“文明单位(社区、校园)”荣誉称号

    :2017年03月13日
    连云港教育发布

    为充分展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在申报推荐、组织测评、审核公示的基础上,省文明委对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全省一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为充分展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在申报推荐、组织测评、审核公示的基础上,省文明委对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全省一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经复查审核,新海高级中学再次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社区、校园)”荣誉称号。同时,新海高中也再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连云港市文明单位(社区、校园)”荣誉称号。

    新海高级中学再次荣获省、市“文明单位(社区、校园)”荣誉称号 1.jpg

    一直以来,新海高级中学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一项重要的建设工程来抓。敬畏生命、走进生命、释放潜能,学校精心培育具有国家栋梁特质、学术大师潜质、君子情怀气质的新海学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潜移默化地提升了学校师生的道德修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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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充分 展示 我省 精神 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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