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 页 > 教育动态> 江苏教育>正文

    扬州市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2016年08月30日
    扬州教育在线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建档立卡”家庭,是指符合国家和省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低收入农户家庭。文件规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在公办普通高中学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予以免除,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于省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据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凭《扶贫手册》直接向所在学校申请免除学杂费和获取国家助学金等政府资助。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我要纠错]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关键词: 近日 江苏省 财政厅 江苏省 教育厅
    有价值
    0
    无价值
    0
    猜您喜欢
    最热文章

    暂不支持手机端,请登录电脑端访问

    正在加载验证码......

    请先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