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精准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教育厅去年下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以下简称申请平台)首批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工作结束后,我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为全面推动精准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教育厅去年下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以下简称申请平台)首批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工作结束后,我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申请平台和量化指标体系。经研究,2020年春季学期我省将继续开展申请平台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
春季学期试点范围仍为7家首批试点单位,分别为:苏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所普通高校;以及南京市(六合区)、徐州市(铜山区)和泰州市(兴化市)3个地区。
工作内容
(一)试用(4月-6月)。选取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试用申请平台,具体参加学生人数和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参加试点学生(或家长)使用申请平台(移动端)填写家庭经济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或由资助工作人员将家庭经济信息统一录入平台,基本实现学生资助“无纸化”在线申请。学校和市县教育局的资助管理部门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进行困难生认定和资助申请的审核工作,形成各地、各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二)数据分析(6月)。申请平台中采集的数据均可在线导出,请各试点单位重点加强采集数据的梳理分析,将量化指标打分结果与本校实际掌握的困难程度进行比对,比较两者的契合度,并分析差异原因,提出量化指标体系的修改完善建议。
(三)总结(6月下旬)。及时总结春季学期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各试点单位要在2019年秋季学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始终坚持学生自愿的基本原则,加强采集信息的安全保密,确保试点工作实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学校开学实际情况,认真细化方案,加强组织协调,避免采用学生集中填写方式,避免人员聚集,稳妥推进春季学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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