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20〕15号)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20〕15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文件精神,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有序开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分别组织实施。继续实行市直、广陵区、开发区、景区、生态科技新城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五统一”。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不低于2019年。
与往年一样,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修业的社会青年,其中地理、生物毕业会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级及其以上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
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仍然合并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学科中考总成绩作为考生升学的依据。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今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取消运动能力评价必测项目(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不考不计分,升学成绩总分满分为774分。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30日,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的考生,7月19、20、21日可以到指定志愿更改地点进行更改志愿,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7月29—30日。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招生区域继续将热点高中招生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从2018年起,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宝应中学、高邮中学、仪征中学、江都中学、邗江中学普通高中录取原有计划定向指标生在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录取扩招计划定向指标生录取分数控制在该校招生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生源地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将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并报省学籍平台,8月30日前建立学籍。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将无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因此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
此外,各类政策性加分都将依据文件、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在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在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中,2020年全市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将按照《关于建立我市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就学绿色通道的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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