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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 实践活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12日
    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苏学位办〔2021〕7号各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各有关研究生培养高校: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实践能力,2021年继续开展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研究生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学...

    苏学位办〔2021〕7号

    各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各有关研究生培养高校: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实践能力,2021年继续开展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研究生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等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由有关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主办,并遴选具体承办高校和项目。现就做好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以下简称“实践大赛”)旨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大赛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推动作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1. 项目设置与经费支持

    实践大赛主要面向江苏省研究生,同时欢迎长三角地区及其它省(市、区)在校研究生参加。实践大赛由申请承办的高校根据实际需要予以经费支持。

    2. 承办高校

    凡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高校均可承办,承办高校的相关学院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或省重点学科的主要支撑学科。

    实践大赛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实践性、应用性和引领性,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3. 遴选限额

    每个教指委可遴选推荐1-2项实践大赛项目。

    4. 遴选程序

    (1)承办高校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申报书》(附件1),对申报项目意识形态、专业水平、组织方案等进行审查后报送至各教指委。

    (2)各教指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报送省学位办。

    (3)省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二、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以下简称“暑期学校”)旨在充分利用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优质资源,推动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科实现研究生培养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学分互认机制,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1. 项目设置与经费支持

    暑期学校主要面向江苏省研究生,同时辐射长三角地区及其它省(市、区)在校研究生。暑期学校由申请承办的高校根据实际需要予以经费支持。

    2. 承办高校

    凡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高校均可承办。承办高校的相关学院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或省重点学科的主要支撑学科,并具备举办暑期学校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与条件,保证暑期学校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暑期学校主题应体现本学科前沿理论与研究热点,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发展需求,聘请的专家学者整体水平较高,教学安排科学,组织方案合理。

    3. 遴选限额

    每个教指委可遴选推荐2-3项暑期学校项目。

    4. 遴选与评审程序

    (1)承办高校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书》(附件2),对申报项目意识形态、专业水平、组织方案等进行审查后报送至各教指委。

    (2)各教指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报送省学位办。

    (3)省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以下简称“学术论坛”)是按一定学科领域建立的创新培养与学术交流平台。通过举办以研究生为主体的学术论坛,促进各学科研究生交流与合作,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1. 项目设置与经费支持

    学术论坛立足江苏、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研究生。学术论坛由申请承办的高校根据实际需要予以经费支持。

    2. 承办高校

    凡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高校均可承办。承办高校的相关学院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或省重点学科的主要支撑学科。

    学术论坛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注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及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探讨,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3. 遴选限额

    每个教指委可遴选推荐3-4项学术论坛项目。

    4. 遴选与评审程序

    (1)承办高校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附件3),对申报项目意识形态、专业水平、组织方案等进行审查后报送至各教指委。

    (2)各教指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报送省学位办。

    (3)省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请各高校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有关教指委(教指委涵盖学科、专业学位和联系方式见附件4)。

    各教指委应制定遴选推荐工作方案,程序严谨、公开透明,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对于之前参与度高、社会反响良好的创新实践大赛、暑期学校、学术论坛等项目可继续支持,形成品牌。省学位办每年将对各教指委和培养高校组织活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组织不力、效果不好的项目予以停办。

    各教指委在遴选的项目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并填写相应信息表,于2021年5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盖章版PDF,命名规则:教指委名称+承办高校名称+项目名称)(附件1-3)和信息表(Excel,命名规则:教指委名称+项目名称)(附件5-7)电子文档发送至jsyjsjy@ec.js.edu.cn。联系人:沈春,电话:025-83335660;乐欢,电话:025-83335153。

    附件:

    附件1-7.doc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申报书

       2.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书

       3.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

       4.教指委涵盖学科、专业学位和联系方式

       5.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申报信息表

       6.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信息表

       7.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信息表

    文⁄宋聪乔&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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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学位办 2021 研究生 教育指导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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