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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有关区(市)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省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2022年09月07日
    江苏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江苏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6月22日至24日组织核查组对无锡市滨湖区、常州市经济开...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江苏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6月22日至24日组织核查组对无锡市滨湖区、常州市经济开发区、苏州张家港市开展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实地督导评估,依据督导评估组意见,经江苏省教育厅厅务会议研究,拟认定通过。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7日至9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5-83335672

    电子邮箱:34912557@qq.com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10-66092048

    电子邮箱:duban@moe.edu.cn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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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根据 教育部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江苏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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