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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开展第三批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

    :2022年09月21日
    江苏教育发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9〕6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9〕6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二、申报资格

    申报主体为职业院校、单独设立的区域职业体验中心或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申报单位须信用情况良好,消防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经济和刑事事故。

    申报省级认定的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必须先通过设区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对照建设标准已完成建设任务并实际投入运营不少于三个月。

    三、工作程序

    在各设区市完成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的基础上,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我测评。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对照建设标准要求自我测评。经自评认为达到建设标准的单位,可填写《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验收申报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表》、申报佐证材料及申报材料电子稿。所有单位的申报材料均应先报送至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

    (二)市级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汇总本市的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申请,对符合申报资格的,择优排序推荐参加省级认定。

    (三)省级认定。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达到标准的认定为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

    四、材料报送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10月2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本市开展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情况总结(2500字以内)及2个职业体验中心典型工作案例(1000字以内,可附5张左右图片);

    (2)相关市级职业体验中心认定文件;

    (3)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4)各申报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纸质版均须加盖设区市教育局公章;电子版同时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胥科伟、王卿, 电话: 025-83335583。

    电子邮箱:jsjytzjc@126.com。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完整通知及附件

    来源:职业教育处

    文⁄宋聪乔&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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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根据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 教职 2019 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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