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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11日
    职业教育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苏教职函〔2022〕4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1.招生三届以上(含三届)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各设区市教育局均需编制、发布和报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中职年报)。鼓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和发布中职年报。

    2.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层次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均须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高职年报)。鼓励高职院校根据自身校企合作开展情况,自主联系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企业年报,企业年报可“一校多年报”。

    二、编制内容

    1.中职年报和高职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发展、教学改革、国际合作、服务贡献、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需体现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合规性检查的相关内容与结果)、面临挑战等部分。年报要重点展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关键举措,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行业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重点呈现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改善办学基础条件、建设并应用数字化资源、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实施“职教高考”制度、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创业、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的具体做法。各单位编制年报参考提纲见附件1,报告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或××市)中(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

    2.企业年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企业参与办学总体情况、企业资源(包括有形资源、无形资源和人才资源)投入、企业参与教育教学(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培养)改革、助推企业发展、问题与展望六个部分,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的办学主体作用。企业年报名称统一为:《××(企业全称)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3)(学校全称)》,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

    三、材料报送

    1.数据指标。教育部年报数据依托信息系统报送。中职学校、高职院校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分别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完成数据填报基础上,对照教育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见附件2、3)于2022年12月19日起登录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填报系统(网址:edu.zwdn.com),按网站首页填报说明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数据表。

    省中职年报数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对照《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见附件4),汇总区域内中职学校(含省属)相关数据,于2023年1月5日前报送至省中职年报编写组。省高职年报采集数据由各高职院校对照《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见附件5)填写相关数据,于2023年1月5日前报送至省高职年报编写组。

    2.典型案例。省级中、高职年报所需案例由各编写组根据需要向各设区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征集,各单位要根据编写组要求,结合年报提纲及时编撰并报送典型案例。

    3.年报发布。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于2023年1月5日前完成年报编制并上传至教育部年报报送系统(高职院校含企业年报),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年报编制并上传至教育部年报报送系统。鼓励各市、县(市、区)、学校以多种媒介出版发布质量年报。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填写《中职年报发布情况汇总表(2023)》(见附件6)、高职院校填写《高职年报发布情况汇总表(2023)》(见附件7),于2023年1月30日前将电子版文件(Excel文件和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分别报中职年报编写组和高职年报编写组邮箱。

    四、工作要求

    1.年报制度是推进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重要抓手,是职业教育履行责任担当、树立质量发展观、宣传发展成绩、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是职业学校强化内涵发展,持续诊断和改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强化对年报编写质量、应用宣传以及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年报质量关,充分发挥年报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2.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年报框架、撰写内容、数据采集等方面合规性、真实性的审查把关,切实落实好相关审核责任,相关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出现格式不规范、口径不一致、数据不准确等情况。2023年质量年报反映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所报送材料及本级报告中所涉及数据、案例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各地各校报送材料时须填写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见附件8),并将签字盖章的扫描版PDF文件随材料一并报送。

    3.各地各校要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相材料和发布年度质量报告,质量年报数据填报、编制工作情况将作为各地各校相关管理、考核、奖补的重要依据,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质量年报编制、报送工作的单位和学校将进行通报。

    中职年报编写组,联系人:王新国,电话:131****1978,电子邮箱:185074131@qq.com。

    高职年报编写组,联系人:李  畅,电话:189****0008,电子邮箱:jsdata@vip.163.com。

    教育部年报报送技术联系人:姚海龙,电话:137****2314,电子邮箱:zyjy_edu@163.com。

    附件:

    1. 江苏省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2023).docx

    2.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docx

    3.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docx

    4.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xlsx

    5.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xlsx

    6.中职年报发布情况汇总表(2023).xlsx

    7.高职年报发布情况汇总表(2023).xlsx

    8.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docx                          

    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7日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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