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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 出国留学选派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30日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1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申请受理事项通知如下。

    苏教办外函〔2022〕24号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1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申请受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省教育厅受理除12所自主受理高校(详见附件)以外的江苏地区其他人员的申请,初审申请材料后,转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受理工作要求

    1.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及申报时间等可以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2. 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省教育厅根据收到的书面材料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书面材料

    填报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根据不同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进行报名,按照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我省企业在职申请人另须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个月及以上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书面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

    请各单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录入word文档并发至邮箱jeaie_yanl@ec.js.edu.cn。

    3. 省教育厅受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第二天。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星期五,则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星期一。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4.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省教育厅将不予审核受理。

    受理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2013室。联系人:闫莉,电话:025-83335212;传真:83335214,邮编:210024,电子信箱:jeaie_yanl@ec.js.edu.cn

     附件:

    江苏省自主受理高校名单.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原标题: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 出国留学选派受理工作的通知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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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2022 有关单位 2023 国家 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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