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切实加强与...
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切实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密切联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协同联动,重点建设好、利用好一批共享开放的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着力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全面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做好教师培训和实践的整体规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引导教师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用人需求,积极承担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着力培养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要严格遵照《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深度参与“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指导专家等资源,通过组织技能培训、提供岗位实践、联合开展科研技术攻关等,建立健全产学研用深度合作机制,积极参与职业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协同开发课程资源,选派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切实推动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双元”育人,成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提升企业自身内涵的“双赢”典范。
省教育厅将联合省有关部门,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的监督管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对学员满意度低或培训工作中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单位,将取消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资格,并根据实际需要分批遴选增补相关行业企业,充实完善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体系。
来源:教师工作处
编辑:黄心、王筱
审核:谢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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