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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省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27日
    教育评估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省高品质...

    苏教办评函〔2023〕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省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开展省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工作,旨在释放和激发普通高中办学生机活力,推动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发展,建成一批科技高中、人文高中、外语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和综合高中等。各地要鼓励学校积极创建,并切实落实好以下要求。

    (一)坚持优质导向。遵照《省教育厅关于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的意见》(苏教基〔2018〕12号)九个方面要求全面开展建设,提升整体品质,做到理念新、师资强、课程优、管理精、质量高、特色明、声誉好。

    (二)聚焦特色发展。制定高品质特色高中建设规划,在特色理念确立、育人模式探索、特色课程构建、特色师资打造、特色文化培植等方面,明确重点任务,提出科学、适切、可操作的具体路径,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显著成效。在科技、体育、艺术、人文等领域办出特色。

    (三)彰显育人成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强化学生发展指导,构建适合学生成长、特色鲜明的育人模式,探索形成在省内外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以高质量、特色化提升品质,作出示范。

    二、申报对象

    (一)符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创建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2〕2号)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学校。

    (二)未达到上述申报条件、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度高的三星级及以上高中,可破格申报。

    (三)原则上同一批次申报学校不得兼报高品质示范高中和高品质特色高中两项创建。

    三、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31日。

    四、申报与遴选

    (一)学校自主申报。本次申报不设限额,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的学校可直接申报。

    (二)设区市统筹指导。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做好规划与统筹,指导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参与创建。

    (三)全省统一遴选。省教育评估院将组织遴选出30所左右省高品质特色高中建设立项学校。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创建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2〕2号)。

    (二)请各地督促、指导申报学校依据《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评估细则》如实自评,并制定高品质特色高中建设总规划和子规划。

    (三)申报材料应在申报时间内邮寄至省教育评估院,电子文本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jssgpzgz2022@163.com。

    六、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计虹,025—83335268。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基础教育评估室,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文⁄宋聪乔&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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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2023 设区 教育局 深入 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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