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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 评审结果公示

    :2023年03月14日
    高等教育处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人才办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10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申报的通知》(苏...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人才办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10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申报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26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拟立项建设100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并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魏永军;联系电话:025-83335156;邮箱:543026154@qq.com。

    附件:

    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立项建设名单.docx

    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4日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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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根据 教育厅 省委 人才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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