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 页 > 教育动态> 江苏教育>正文

    我省公布2017-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17年07月09日
    江苏教育发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经高校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省学位委员会最终确定江苏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为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江苏理工学院等16所高校为2017-2023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1.jpg

    其他事项:

    为切实做好立项建设工作,省学位委员会将对立项建设单位(不包括2017年通过国家和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的立项建设单位)整体条件及拟申报授权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立项建设单位在建设期内(一般不少于3年)应加强自查自评,完成建设任务后,可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评估、验收申请。立项建设单位整体条件及一定数量相应级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评估合格后,方可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我要纠错]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关键词: 根据 国务院 学位 委员会 有关
    有价值
    0
    无价值
    0
    猜您喜欢
    最热文章

    暂不支持手机端,请登录电脑端访问

    正在加载验证码......

    请先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