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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本科高校 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遴选结果的通知

    :2023年06月12日
    高等教育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4号)精神,在学校自主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

    苏教办高函〔2023〕16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4号)精神,在学校自主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和省教育厅审核,决定立项建设100个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详见附件1),现予公布。为确保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认真研究专家评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填写《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建设成效。《项目任务书》中的“总体建设目标与预期标志性成果”不得低于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书中相关内容。《项目任务书》须经不少于5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其中外单位不少于3人)论证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定。

    二、加强过程管理

    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周期原则上为3年,期间实行年度报告、终期验收、常规考核等管理制度。建设期满后,将对照《项目任务书》和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经申请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统筹经费投入

    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纳入“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含品牌)及课程建设专项”绩效分配因素。各高校要统筹企业投入和地方财政投入等经费,支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以保障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成效,“项目资金来源预算总表”不得低于专业申报表中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各相关高校请于2023年7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本科教学信息平台”(网址:http://jsgjc.jse.edu.cn),点击“江苏省产教融合型项目(专业、课程、基地)申报”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电子材料(Word 版和 PDF 版,文件名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专业全称+项目任务书”,PDF材料须包含专家论证意见、签字及单位盖章等)发送到邮箱:jsgaojiao@126.com。《项目任务书》书面材料一式2份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人:宋齐明、魏永军;电话:025-83335158、025-83335156。

    附件:

    1. 2023年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名单.docx

    2.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项目任务书.docx

    3.专家评议反馈意见[通过“江苏省产教融合型项目(专业、课程、基地)申报”系统分校下发]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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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2023 普通 本科 高校 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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