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双减办函〔2023〕1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水平,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遏制涉校外培训违法犯罪...
苏双减办函〔2023〕1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
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水平,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遏制涉校外培训违法犯罪现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双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全面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要认真开展校外培训安全风险研判,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周密部署工作,全力推进实施。各地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属地街道、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不漏一家。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守牢校外培训安全底线,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严格对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或准入指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安全防范、消防、环保、卫生等有关要求,全方位排查隐患、整改问题。要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场地条件、安防监控设备、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准入管理等工作加强指导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第一时间下发整改通知,并加强跟踪问效,直至问题隐患整改完毕。对存在违法或犯罪问题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扎实推进工作。各地要建立“县级排查、市级检查”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须于11月中旬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整改工作。各设区市须于11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2、机构数不低于总数的10%的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要求组织抽查。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通过政府和学校网站、公众号,采取短视频、倡议书、告家长书、告培训机构书、群发短信、安全提醒等形式,认真开展校外培训安全教育指导和宣传工作,提高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学生和家长自我保护和应急避险能力。要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校外培训安全要求,努力形成全社会共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请各设区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1名专项行动工作联系人,于11月6日前报送联系人信息;于12月20日前将本地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及排查表(见附件2)报送至“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穆骏、丁亦周,联系方式:025—83335240、83335116。
1.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2.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问题排查表(样表).xlsx
“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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