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年度工作报告及培育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3〕43号)要求,经相关市教育局审核、申请,并经我厅组织专家验收,拟确定17所中等职业学校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年度工作报告及培育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3〕43号)要求,经相关市教育局审核、申请,并经我厅组织专家验收,拟确定17所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验收,列为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3所中等职业学校为“延期培育”。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6日。
如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张善平,电话:025-83335583。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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