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教育厅在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介绍。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作综合发布,一起来看——
今年5月7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4〕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江苏的具体落实。
6月28日,省教育厅在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介绍。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作综合发布,一起来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城乡差距”。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202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2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们结合省情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围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分别设定了两个目标:一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二是到2030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实施方案》共提出了1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涉及学校布局与建设、教师配置与发展、学生关爱与服务等三个方面。
学校布局与建设方面有六项重点任务:一是修编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建立学位供给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中心城区学位供给,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探索跨学段资源共享共建模式,鼓励建设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是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例达90%以上并持续提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教室学习活动空间和体育运动场地。三是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运行机制,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缩小义务教育班额,探索小班化教学。四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中心城区、县城和人口集聚乡镇新建改扩建一批可长期保留的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全面做好住宿、生活和安全保障。五是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鼓励中小学校积极探索未来学校发展的新样态,深化智慧校园和“三个课堂”建设应用,打造一批数字应用场景。以数字化赋能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六是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到2030年绝大多数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在市域内更大范围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路径。
教师配置与发展方面有三项重点任务:一是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推动师资贯通使用,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补充力度。二是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强化师范生综合素质和全面育人能力培养,开展教师需求导向的课程实施能力、教研能力培训。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建好用好名师工作室。三是推进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实施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学生关爱与服务方面有六项重点任务:一是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二是加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和关爱工作。完善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完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的服务机制。三是做好学生资助服务工作。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全免费,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四是加强学生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立医教协同机制,深入推进“成长导师制”。五是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 文化科技场馆面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六是强化学段衔接整体提质。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帮助义务教育学段学生了解高中阶段学科特点,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做好准备。
三、创新举措
一是合理确定江苏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即: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30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分别比全国提前两年、五年实现目标。
二是聚焦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关键领域。以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着重从学校布局与建设、教师配置与发展、学生关爱与服务等方面进行体系建构,突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题主线。
三是明确江苏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十五项任务举措。围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目标,提出修编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等十五项任务举措。这既与中央《意见》十一项重点任务基本对应,又充分体现江苏自身发展特色。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学校编制保障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财政投入保障的重中之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教师待遇政策保障,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任务落实。
五、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考虑
一是指导各地落实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一些硬招实招,加大改革创新,强化统筹推进。
二是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任务和关键指标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各项政策能落地、见实效。
三是推进数字化赋能,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学龄人口变化预测及城乡学校布局研究,加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应用,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四是推动区域改革试点,推广典型经验。鼓励先行先试,激发基层创新活力,挖掘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基教处
编辑:王筱
审核:范文 许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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