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省教育厅遴选认定了15所高校作为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进一步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体系改革,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省教育厅遴选认定了15所高校作为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进一步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体系改革,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
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对照《实施意见》规定的八项重点任务,结合学校工程硕博士培养实际,进一步完善各自的建设方案,认真履行建设责任,确保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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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生处
编辑:王筱
审核:崔婕 王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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