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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示

    :2024年07月31日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江苏省省直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5号)等文件要求,经专家组评议推荐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集体研究决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江苏银行;收入汇缴零余额账户...

    根据省财政厅《江苏省省直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5号)等文件要求,经专家组评议推荐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集体研究决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江苏银行;收入汇缴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8月6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329,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286号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2号楼401,邮编:215133)。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

    2024年7月31日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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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根据 财政厅 江苏省省直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 2011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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