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已开展一月有余。为使治理工作取得切切实实的成效,近日,我省各地教育部门陆续向教师、家长发出公开信,希望全社会知晓、理解、支持专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南京市
从去年开始,南京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师德建设年行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都设立了师德师风投诉电话与邮箱。如果家长发现身边的教师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通过有关联系渠道提供线索,相关部门将会严格处理。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教育连着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未来。多年来,在广大市民的倾情关心、倾力支持下,南京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孩子们的成长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南京教育发展的每一步,都凝聚着社会各界有形、无形的关爱和扶助。我们首先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教书育人,师德为先。教师岗位的重要性,决定了职业道德的特殊重要性。建设一支师德优良、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一直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工作目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我们开展了大量工作,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师德师风水平不断提升,涌现了一批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和共鸣的教书育人楷模。他们是南京教育工作者的形象代言人,是全市师德建设的共同标杆。
我们深知,师德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服务和推动“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的新征程上,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全过程中,我市的师德建设都要始终如一地追求高标准、严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了更好树立南京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我市从去年开始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师德建设年行动,并把今年确定为南京教育师德建设年,严格推动落实“榜样引领、示范带动、选树典型、底线约束、红线意识、失职问责”,向全系统、全社会传递师德为先的鲜明导向和价值追求。
共建共享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人人都是参与者。为了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敬业爱生、争当“四有”好老师的浓厚氛围,今年9月份,我们启动了“南京教育好故事”巡回分享会活动,讲述一线教师平凡而又闪光的教育故事,引起强烈反响、受到普遍欢迎。欢迎您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也欢迎您将身边令人感动和温暖的教育人物、教育故事告诉我们,让他们为更多的人分享。与此同时,我们也欢迎大家监督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点是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都设立了师德师风投诉电话与邮箱。如果您发现身边的教师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请通过有关联系渠道提供线索,我们将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同时,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投诉人个人信息。
感谢大家对南京教育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共同肩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徐州市
徐州市委教育工委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和党员教师发出号召,声明在专项治理和今后工作中坚决做到:坚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定维护党组织和党员的光辉形象、坚定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坚定维护新时代教师的自身形象,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和党员教师:
你们好!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近期,省、市、县协同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校外培训机构作为今年治理的重点,提出八个方面整治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全、强化应试等社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并严格按照“八个一律”规定进行处理,旨在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学生们过重的课外负担,向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培训服务。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是推动机构健康发展的“主心骨”,广大党员教师是塑造机构新时代新形象的“带头人”,专项治理需要你们的大力配合和全力参与。徐州市委教育工委民办学校党委特此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和在机构中供职的广大党员教师发出号召,在专项治理和今后工作中要坚决做到:
坚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首先从思想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人民立场,契合群众期待,带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积极主动投入专项治理工作。要树立强烈的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八个方面整治措施,组织各机构对群众反映集中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违规收费等问题自查自纠、真查真改,以实际行动和“看得见”的成效维护好人民群众及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
坚定维护党组织和党员的光辉形象
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认真学习规范、积极查找问题、强化落实整改、着力跟踪督查等方面下功夫,为机构沿着正确办学方向依法依规办学保驾护航。机构广大党员教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治理,带头落实整改,自觉做到“四个争先”,即在提高教学质量上争先,在关爱学生上争先,在促进“家校共育”上争先,在公益奉献上争先,用实际行动为党组织添光彩,向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
坚定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督促培训机构自觉把规范办学作为立身之本,讲诚信守规矩,履行服务承诺,创新教育模式,注重激发学生学习激情、开发学生学习潜能、培养学生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学习方法、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向广大学生提供更适合更优质的服务。要大力开展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专项治理各项政策,要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决不能把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积极开设公益课堂,实施惠民课程,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坚定维护新时代教师的自身形象
团结和引导在机构中任职的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端正认识、站稳立场,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精神,严守职业道德底线,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坚决摒弃违背教育规律的办学行为,拒绝一切违规办学、违规施教的要求。积极鼓励和组织教师大力开展公益性教育培训活动,争当惠民课程的志愿者,为专项治理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塑造新时代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的崭新形象。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徐州市委教育工委
2018年11月8日
扬州市
为了帮助家长进一步了解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情况,切实维护家长的权益,扬州市教育局就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的目的意义、选择培训机构的注意事项、对待校外培训辅导的看法等问题向家长发布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近年来,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中有一部分机构存在无办学资质、有重大安全隐患、教学内容超前超标、教师无资格证书、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有些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以家教、晚托、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辅导培训,有些机构大多数从教人员无教师资格证,从教队伍不稳定,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和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有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给学生身心带来不必要的过重压力,同时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江苏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省、市政府先后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目前,我市上下正在对全市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为了帮助家长进一步了解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情况,切实维护家长的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现就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活动的有关事宜向广大家长告知如下:
一、了解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的目的意义。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是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也是为了让校外培训机构回归育人正常轨道。
二、慎重选择培训机构。规范的培训机构都必须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教学内容及班次、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证、收费标准等公示上墙,不超纲教学、提前教学,收取不超过三个月费用,不迟于晚八点半结束辅导,无消防安全隐患等等。如您的孩子确需参加学科类辅导培训,要选择经教育部门审批有办学许可证、且规范办学的培训机构。扬州教育网上将动态公示审验合格的培训机构名单。如您的孩子确需参加学科类辅导培训,请家长在给孩子报名时查验培训机构的证照是否齐全、办学许可证批准的办学范围与您所报的培训内容是否一致,并注意培训机构的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是否一致。截止11月15日,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自查自纠、主动整改阶段结束,此后全市各地将进行综合执法,所有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须停止办学行为。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请有孩子在此类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并预交费用的学生家长尽快到相关培训机构结清费用,不要再把孩子送去培训。
三、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希望广大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辅导,避免盲目攀比,引导自己的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保证学校学习任务的圆满达成,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让孩子拥有一个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
扬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
泰州市海陵区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向广大家长发布公开信,请家长积极配合、支持责任部门治理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呼吁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自觉抵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等行为。
学生家长们: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纪发〔2018〕13 号文件精神,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正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为确保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示: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孩子的教育问题始终是一个家庭最为关注的头等大事,也是决定孩子未来发展和成才方向最现实的问题。面对培训机构的各种招生广告和海量的培训信息,您应该冷静对待,科学地为孩子选择培训课程,应以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发展素质为出发点,不能脱离孩子实际。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给孩子们更多的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如果学生确有教育培训需求,选择时要仔细了解培训机构是否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报名时,看公示栏内《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地点和实际办学点是否一致,学科类培训内容、班次、进度和上课时间等内容有没有公示,所报学科的任课教师有没有教师资格证,收费项目、标准有没有公示,是否按3个月收取费用,交费时要依法签订培训合同,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细则,特别是退费的相关条款,未成年人培训合同要监护人和培训者共同签字。
三、自觉抵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我区正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重点规范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招生宣传、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坚决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
海陵区教育局效能办 0523-86998280
海陵区教育局成教科 0523-86998260
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 0523-86998278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8日
镇江市京口区
镇江市京口区呼吁家长不要跟风从众,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并建议家长登陆镇江市教育信息网站查询(http://www.zje.net.cn)相关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从事教育培训的主体日渐增多,一些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以“强化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 号)精神以及省、市工作部署,我区正在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一是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跟风从众,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给孩子提供更多的调整身心、开拓视野以及增强适应社会发展各种基础技能的机会,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二是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如果孩子确实有教育培训的需求,请您选择时要仔细了解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是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收费是否公示且一次性收费不超过 3 个月;是否依法签订培训合同;是否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是建议您为孩子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可登陆镇江市教育信息网站查询http://www.zje.net.cn)。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
镇江市京口区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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