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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5年09月26日
    如皋市人民医院

    2025年秋季,江苏省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应聘者需符合国籍、年龄、学历等要求,报名采用网络方式,合格者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择优聘用。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2025年秋季江苏省如皋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秋季江苏省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gph.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7410月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到202510月。

    8.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64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人事考试网(http://rgrsks.pzhl.net/index.php)。

    1.报名、照片上传:101309:001017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101309:00101816:00

    3.陈述申辩:1013日~1018日期间09:00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1309:00101817:30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网上确认

    1.如皋市人民医院按照招聘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民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312548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gph.cn)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1021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招聘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进行。

    1.本次招聘在初审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3.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如皋市人民医院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皋市人民医院经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政策

    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民医院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0513-876507160513-87312548(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199952(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5年秋季江苏省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如皋市人民医院

    2025925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编辑:宋聪乔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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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如皋市人民医院招考 编制岗位 资格条件 网络报名 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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