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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简章

    :2022年12月30日
    高校人才网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14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财务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综合服务

    2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

    公共管理类

    注:以上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14日,9:30--17:30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

    4)报名登记表(网站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4.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婚姻登记窗口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

    5.联系电话:025-85325565(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4.防疫信息核查: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补充公告。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现场出具准考证。

    2.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4.考试防疫要求: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补充公告。

    5.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6.面试工作结束后,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如遇考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六条关于考察(政审)的规定。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拟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方可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栖霞区民政局同等岗位薪资标准。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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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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