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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10月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4年10月22日
    高校人才网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3名,定向派遣至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3名,定向派遣至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协调能力,责任心强。

    3.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止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生、委培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需求

    详见《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ntjob.cn/exam。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410211025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线上报名不审核;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咨询电话:0513-83548007(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二)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

    20241026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

    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如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录用与递补

    1.公示。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https://www.ntjob.cn/)公示3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3548804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及考生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应聘人员对报名系统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3.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阅南通人才网(https://www.ntjob.cn/)关于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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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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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南通 人才 事务所 有限公司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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