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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柳新人民医院2024年11月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2024年11月14日
    高校人才网

    徐州市泉山区柳新人民医院启用在即,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因专业人员缺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医师4人、护理1人,彩超2人,药剂1人,收费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徐州市泉山区柳新人民医院启用在即,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因专业人员缺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医师4人、护理1人,彩超2人,药剂1人,收费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本次招聘岗位不限户籍。临床医生具有高级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或规培证的优先。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招聘表格

    2、有工作经验、规培证者优先

    3、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明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设置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报考条件

    医师

    4

    临床

    本科及以上

    医师:执业医师证书,要求学历本科(有5-10年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护理:具有护士注册证,专科以上学历;

    彩超: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药剂:药学专科以上学历;

    收费:财务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护理

    1

    临床

    大专及以上

    彩超

    2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大专及以上

    药剂

    1

    药学

    大专及以上

    收费

    2

    财务

    大专及以上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在院内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线上和线下报名。

    线上报名:【金山表单】邀你填写「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请谨慎填写此表格,一经上传无法修改,确需修改者,请联系柳新医院办公室。

    电话:0516-80265369

    线下报名:请将简历和个人证件复印件上交到办公室。

    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表格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1119日止。笔试时间电话通知。

    (三)报名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柳新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办公室(徐州市港务区柳新镇政府驻地)

    咨询电话:0516-80265369

    (四)报名提供材料(参加笔试时提交):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

    3、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另外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满三个月,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面谈。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院内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同步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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