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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新吴区委政法委(司法局)2024下半年招聘1名政府雇员公告

    :2024年11月26日
    高校人才网

    因实际工作需要,新吴区委政法委(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实际工作需要,新吴区委政法委(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专职调解员主要工作职责为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无锡市区户籍(不含江阴、宜兴)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5)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登录官方报名通道(www.nchr.com.cn),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上传,进行在线报名。

    3.咨询电话:0510-85227741、85258676(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4.报名程序: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等。上传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上传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组织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按岗位拟聘用人数最高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应聘者需按岗位要求提供应聘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为考察拟任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由考评小组现场进行。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七)公示录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政审的拟录用人员,在新世纪人才网(www.nchr.com.cn)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新吴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委托第三方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试用期。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若在招聘截止后一周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说明未通过审核,将不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上交的报名材料仅限于新吴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公开招聘审核报名资格所用,不用于其他渠道。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不与本次考试直接相关。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应聘登记表

    新吴区委政法委(司法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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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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