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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5月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

    :2025年05月08日
    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

    为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资国企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招中心”)为苏州高新区区属一级国有企业,成立于2023年8月,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为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资国企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A01:招商经理1名;

    岗位代码A02:招商经理1名;

    岗位代码A03:招商经理1名;

    岗位代码A04:招商经理1名;

    岗位代码A05:招商经理(语言类)1名;

    岗位代码B01:行政人事专员1名;

    各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025年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邮箱

    zhao.wy@snd.gov.cn。

    (三)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

    (四)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应聘人员登记表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材料扫描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名称”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六)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环节。

    四、考试

    (一)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报名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根据岗位要求,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要求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面试当天将全部报名资料原件带至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访谈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而造成报考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苏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录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同时约定量化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无法履行要求的,予以解聘。

    4.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简章》由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504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2025年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应聘人员登记表

    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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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苏州 高新 现代 服务业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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