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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5月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年05月20日
    高校人才网

    为加强我县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为加强我县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55月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519日至200752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查询《20255月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51909:00—5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宝应县卫健系统招聘栏目(http://baoying.yangzhou.gov.cn/ztzl/byxsydwzp/xwjxtzp/index.html)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宝应县人民医院邮箱:bryrsk@163.com(招聘单位代码101的岗位,联系方式:0514-88200260)、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邮箱:bywjrs@163.com(招聘单位代码102103的岗位,联系方式:0514-88869185)。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采用网上支付进行缴纳报名费100/人,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招聘信息,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或残疾人应聘者,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0897663),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或残疾人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5524日自行登录报名邮箱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会同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5231800

    《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报考对象须取得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该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如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增加笔试环节。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5525日上午。

    笔试考点设在宝应县。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5月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报名表》上照片需为清晰规范彩色免冠证件照。同时提供《报名表》上证件照同版的jpg格式电子照片。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报名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可以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按规定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应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办理解聘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检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8292162

    六、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5月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附件2:2025年5月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1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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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加强 我县 公立 医院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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