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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不是护身符!新《治安法》再无“年龄免罚”

    :2025年10月19日
    江苏教育发布

    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多次违法将受处罚

    还以为未满十八岁

    就可以为所欲为?

    “他还只是个孩子”

    不再是免罚挡箭牌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解一下!

    14周岁以上

    多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拘!

    霸凌致伤的

    拘!

    学校隐瞒欺凌的

    校方负责人也要 罚!

    组织未成年人陪酒的

    从重处罚!

    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调整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对于14-16周岁

    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对于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

    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

    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

    公安机关应依照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明确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

    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

    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

    将被责令改正

    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

    依法予以处分

    从重处罚损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相关淫秽物品或者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行为的,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都将“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

    让我们深化法治教育

    凝聚社会力量

    共同为孩子们

    撑起一片纯净蓝天

    来源:新华社首都教育

    编辑:王筱

    审核:朱茂勇 许南欣

    文⁄宋聪乔&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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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未成年人 14周岁 学生欺凌 处罚 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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