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批准强制性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2026年实施。新标准对采光照明卫生提出更全面、科学、优化的要求,新增多项关键指标。
据央视新闻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该标准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教室采光和照明提出了卫生要求。本次修订新增多项关键指标要求,包括采光均匀度、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玻璃颜色透射指数和可见光透射比、书写板照明灯具控制装置、视网膜蓝光危害限值、波动深度、闪变指数、频闪效应可视度。同时更新标准适用范围,并对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眩光控制、教室各表面反射比、照明色温和显色指数、照明功率密度以及采光照明测量方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详情)
此次标准修订聚焦教室采光照明环境的优化升级,核心变化主要体现在“更全面、更科学、更优化”三个维度:
其一,指标覆盖更全面。为填补此前标准的空白,新版标准新增多项关键指标要求,具体包括:采光均匀度,确保教室内不同区域光线分布均衡;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保障冬季教室获得充足自然光;玻璃颜色透射指数与可见光透射比,规范教室玻璃的光学性能;书写板照明灯具控制装置,提升板书照明的可调节性;视网膜蓝光危害限值,降低强光对学生视网膜的潜在伤害;同时还新增波动深度、闪变指数、频闪效应可视度指标,有效规避照明频闪对视力的不良影响。
其二,标准设定更科学。新版标准不仅更新了适用范围,使其更贴合当前中小学办学实际,还对多项原有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在采光环节,优化采光方向、采光系数及窗地面积比的要求;在照明控制上,细化眩光控制措施,明确教室各表面(如墙面、地面、天花板)的反射比标准;在照明质量方面,规范照明色温和显色指数参数,限定照明功率密度;此外,还对采光照明的测量方法进行了统一和优化,确保标准执行的可操作性。
其三,技术应用更灵活。为适配照明技术的发展趋势,新版标准删除了“采用三基色荧光灯、节能电感或电子镇流器”等限制性要求,为LED等新型照明技术在教室中的应用留出空间,既鼓励技术创新,也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学校的实际需求。
据了解,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是对《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的具体落实。未来,其将为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环境的改善提供明确指导,通过优化学习视觉环境,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筑牢“防护墙”。
来源:央视新闻,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编辑:王筱
审核:朱茂勇 许南欣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暂不支持手机端,请登录电脑端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