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 页 > 教育动态> 其他地区>正文

    4月1日起,中小学校园小卖部“退学”

    :2019年03月28日
    株洲草根网

    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公布,今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新《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

    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公布,今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新《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90%的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有校内商店,主要经营食品、文具等商品。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暂未收到该文件,待收到文件后,将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现有的校内商店、食堂的证件、经营产品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并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同时,也会强化管理,加强日常督查,对不能达到要求的食品、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证件进行依法取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并不是说完全不发许可证了,对符合申请办理许可证条件的,还是会按规定办理。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还会督促学校执行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学生营养、健康与安全把好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文⁄宋聪乔&发表于 江苏
    [我要纠错]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关键词: 近日 教育部 国家 市场 监督管理
    有价值
    0
    无价值
    0
    猜您喜欢
    最热文章

    暂不支持手机端,请登录电脑端访问

    正在加载验证码......

    请先完成验证